今年以来,合江县检察院重视内部监督管理,聚焦“程序公正、实体公正、结果公正”从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,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、规范司法行为、促进司法办案责任制落实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。
一是从严组织实施评查,实现案件质量评查程序公正。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案件管理工作计划的重头戏,制定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,明确评查范围、评查方式、评查人员组成及时间安排,且细化到每一种案件类型、每一个案件承办人和时间点,确保每一次评查组织严密、开展有序。同时,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,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,各位员额检察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加强对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。
二是从严规范评查过程,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实体公正。制定了《案件质量评查办法》和《案件质量评查标准》,针对各种类型案件的特点,将评查标准细化到不同种类案件的不同等级,避免了评查工作的随意性,增强了可操作性。2016年以来共评查案件512件,其中职务犯罪案件45件,审查逮捕案件170件,审查起诉案件305件,民行案件2件。邀请人民监督员通过听汇报、随机翻阅卷宗、咨询交流等方式,全过程监督案件质量评查,并就群众关心的职务犯罪案件,按照评查标准从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、证据收集、量刑建议、程序应用等方面进行抽查。2016年以来,共邀请6名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质量集中评查过程3次,抽查14件职务犯罪案件,评查出存在问题5个。
三是从严开展问题通报,实现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公正。评查人员对案件评查完毕后,梳理出每件案件存在的问题,统一、集中向评查小组汇报,评查小组按照评查标准,集体讨论提出每件案件的评查意见;对不能确定的疑难复杂案件和作出评查意见分歧较在的案件,报请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作出评查意见。2016年以来,共评查出合优秀案件6件,合格案件506件,无错案和瑕疵案。
(夏梅) |